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陈凯持有公司股份 63,40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250%,以上股份来
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
份,且均已于 2022 年 08 月 23 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董事陈凯自身资金需求,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5,85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12%,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起 6
个月内(2023 年 0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08 月 26 日)。
上述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
行价(除权除息后);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02 月 02 日收到董事陈凯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级
陈凯 63,403 0.1250% IPO 前取得:63,403 股
管理人员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因无法区分 IPO 前取得和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的具体股份数量,此处均标示为 IPO 前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陈凯 21,000 0.0414% 113.99-160.29 2022 年 9 月 10 日
注: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格区间 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 IPO 前取得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15,850 股 及公司实施 个人资
陈凯 ~ 按市场价格
超过:15,850 股 增取得
注:上述减持主体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除
权除息后)。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陈凯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系为本人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
在委托持股、信托等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
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或
合法募集资金,以货币的形式投入。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所
持发行人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
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
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董事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
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公司董事陈凯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及董事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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