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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2月28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28日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扎实抓好春季水产养殖生产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通知表示,加紧开展养殖生产设施装备整修。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新一轮养殖生产前,抓紧时机组织对池塘、工厂车间、网箱等养殖设施装备进行维护整修。有关省份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实施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和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加快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重力式深水网箱、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建设,拓展养殖空间,提升养殖设施装备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前储备水产养殖设施装备各类补助项目,做到见效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压茬推进。
通知称,积极做好养殖渔民生产技术服务。春季气温开始逐渐升高,昼夜温差大,天气变化频繁。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水产推广、科研、教学等方面专家,深入水产养殖区(场、户)开展健康养殖和病害防控(特别是亲本培育、苗种繁育)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切实加强对养殖渔民的生产技术服务。
通知提到,大力推广水产优良品种和先进模式。加快水产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的推广应用,是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技术推广、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和相关企业等方面力量,总结凝练本地区典型案例,结合2023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因地制宜示范推广一批生长速度快、抗病能力强、品质质量优的水产品种和一批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不断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通知还称,持续做好病害防控和投入品使用监管。春季是水产养殖病害防控的关键阶段。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紧盯苗种生产出售、运输和投放的关键环节,全面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从源头上防控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传播。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养殖生产实际和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尽快制定实施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风险预警和防控,及时妥善应对相关舆情,确保春季水产养殖生产开局良好。(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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