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5个基本号码相同
【资料图】
附:
齐鲁风采·7/30”电脑福利彩票承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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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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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颁发的《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发行规则》,结合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乐透型彩票玩法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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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彩中心”)统一发行。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以下简称“齐鲁风采•7/30”)。
第三条 “齐鲁风采•7/30”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电视开奖。
第四条 “齐鲁风采•7/30”实行自愿购买,凡购票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细则。
第五条 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彩票。
第二章 发 行
第六条 “齐鲁风采•7/30”的发行权属中彩中心,主要包括:中国福利彩票名称及标识的专有权,各地发行额度的分配和调控权,各项资金比例的确定和调整权,投注单和彩票专用纸的监制权等。
第七条 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按中彩中心“统一玩法规则、统一硬件标准、统一运行软件、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实时监控”的原则,承销“齐鲁风采•7/30”并接受中彩中心的监控。
第八条 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在承销区域内设置投注站,并统一核发销售许可证。投注站按统一制式标准建设,展示销售许可证,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章 投 注
第九条 “齐鲁风采•7/30”采用组合式玩法,即从1-30共30个数字号码中选择7个号码进行投注,一组7个号码的组合称为一注。每注金额2元。
第十条 “齐鲁风采•7/30”按期销售,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编排。
第十一条 投注者可在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设置的任何一个投注站投注。投注方法可分为自选号码投注和机选号码投注;当期投注和多期投注;单式投注、复式投注和基数组合投注(亦称胆拖投注)。
第十二条 投注站投注为有纸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为对奖凭证,交投注者保存,此对奖凭证即为“齐鲁风采•7/30”彩票。
第十三条 自选号码投注即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机选号码投注即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
第十四条 当期投注是指只购买当期彩票;多期投注是指购买从当期起连续若干期的彩票。
第十五条 单式投注是在30个号码中选择一组7个号码的组合为一注的单注投注;复式投注是在30个号码中选择8至16个号码,将每7个号码的所有组合方式均作为一组投注号码的多注投注;基数组合投注是在30个号码中选择1至6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基数号码,再补充其它不同的号码,进行每7个号码为一组的多注投注。
第四章 设奖
第十六条 “齐鲁风采•7/30”的彩票销售总额称为彩票资金,由彩票公益金、返奖奖金和发行经费三部分组成。返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返奖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七条 “齐鲁风采•7/30”当期设奖分为7个奖等,一、二、三等奖为高奖等,四、五、六、七等奖为低奖等。低奖等采用固定金额设奖,高奖等采用浮动设奖。当期奖金减去低奖等总奖金后的余额为当期高奖等总奖金,各高奖等奖金额按比例分配。各奖等奖额规定如下:
一等奖:奖金额是高奖等总奖金的70%;
二等奖:奖金额是高奖等总奖金的10%;
三等奖:奖金额是高奖等总奖金的20%;
四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2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50元;
六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10元;
七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5元;
第十八条 “齐鲁风采•7/30”设置奖池,奖池由滚存的未中出的浮动奖金组成,包括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头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
第十九条 高奖等单注奖金最高限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过500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奖池计入下期一等奖。
第二十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收入、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设置特别奖,调节浮动奖奖金,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
第二十一条 特别奖由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根据彩票市场情况设定,设立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时,经省财政厅审批后,提前向社会公告。特别奖单注奖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第二十二条 若当期高奖等单注奖额低于其次奖等奖额,应保证高奖等的实际奖额高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一倍,资金来源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经费列支。
第五章 开奖
第二十三条 “齐鲁风采•7/30”每周开奖三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和群众监督下进行,由电视台播出。
第二十四条 “齐鲁风采•7/30”通过摇奖器确定中奖号码,摇奖使用中彩中心指定的专用摇奖设备。
第二十五条 “齐鲁风采•7/30”中奖号码由7个基本号码和1个特别号码组成。摇奖时先摇出7个基本号码,后摇出1个特别号码。摇出的7个基本号码和1个特别号码分别按升序排序公布。
第二十六条 摇奖前,将当期投注的全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摇奖后,以光盘记录的数据为准进行开奖处理。
第二十七条 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在每期开奖后,将当期销售总额、中奖号码、各奖等中奖注数和奖额以及奖池余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各投注站张贴开奖公告。
第六章 中奖
第二十八条 “齐鲁风采•7/30”根据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符个数的多少确定中奖资格:
一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7个基本号码全部相同(顺序不限,下同);
二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6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三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6个基本号码相同;
四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5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五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5个基本号码相同;
六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4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七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4个基本号码相同。
第二十九条 一、二、三等奖中奖者按各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等奖金额;四、五、六、七等奖中奖者按各奖等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
第三十条 每个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特别设奖除外。
第七章 兑奖
第三十一条 “齐鲁风采7/30”兑奖当期有效。每期开奖次日起35天内(含35天)为兑奖期,逾期未领奖者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第三十二条 中奖彩票是兑奖凭证,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为无效彩票,不能兑奖。
第三十三条 一、二、三等奖中奖者须在开奖后72小时内用电话、传真或当面通知等方式,向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和所在市(地)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申报中奖者姓名、住址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十四条 一等奖中奖者,须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兑奖期限内到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登记兑奖。
第三十五条 二、三等奖中奖者,须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兑奖期限内到购票所在市(地)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登记兑奖。
第三十六条 四、五、六、七等奖中奖者,持中奖彩票到原购票的投注站兑奖。
第三十七条 单注奖金额一万元以上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或市(地)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代扣代缴。
第三十八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以配合。
第三十九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解释、修订。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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